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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3-08-29 10:18:30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2013年安徽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解读

  2013年8月21日,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出台,标志着新一轮的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拉开帷幕。教育专家第一时间对公告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希望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与2012年相比,在2013年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公告中,基本招录政策保持延续,没有变化,但是在一些细节上有些许的变化,更加凸显安徽风格。下面我们对2013年安徽政法干警公告中的“变”与“不变”进行系统的分析,希望考生能够有所启发。

  一、八大细节变化,重点把握

  与2012年相比,虽然2013年的公告在基本政策上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变化体现在一些细节上,考生需要重点关注。

  (一)招录职位数量的变化。与去年相比,2012年安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职位明显增加。2013年安徽省计划招录培养912人,面向退役士兵222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620人,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70人。其中,法院系统43人,检察院系统41人,公安系统727人,司法系统101人。

  (二)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工作的部门发生了变化。2012年公告中指出:“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分别负责报考本系统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公安民警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工作由各市公安部门负责。”而2013年公告中指出:“省司法厅负责直属监狱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其他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级招录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三)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的加分取消。2012年公告中指出:“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少数民族报考的,公务员录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5分。”但是,在2013年公告中,这项加分政策取消。而2012年“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在2013年继续保留。

  (四)体检人选的比例数有所降低。相比于2012年体检人选的比例【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3:1的比例)】,2013年体检人数的确定比例有所降低【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规定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选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的比例)确定。】

  (五)笔试成绩中,所有考试科目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这是2013年公告中对笔试成绩的新规定,考生要予以重视。

  (六)面试形式没有在公告中明确规定。2012年公告中明确规定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但是2013年公告中并没有对面试形式予以规定,可能继续沿用结构化面试,也可能采用其他的面试形式,如无领导小组讨论等,考生要全面备考。

  (七)对于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资格递补办法更加严谨。2012年公告中规定:“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而2013年公告则规定:“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这就意味着,即使考生当天的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平均分,但是成绩高于75分,也是可以进入下一环节的。

  (八)对于考察办法的规定更加细致。2013年公告中,明确规定:“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二、不变政策包含重要信息

  (一)招录培养模式不变。招录培养采取试点班办学方式进行,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四个培养层次。

  (二)招录对象不变。招录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放宽到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下同),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安徽生源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下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报名程序不变。报名程序与2012年相同,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笔试科目保持不变。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不变。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六)比例不变。

  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但是,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也可按3:1比例开考。);

  值得注意的是,3:1的开考比例适用范围比2012年要更广,增加了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

  面试入围人选与职位招录数比例(3:1,同职位招录计划数在10名以上的,按2:1确定);

  三、友情提醒要牢记

  提交报名申请时间:2013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7:00

  报名网址: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缴费时间:2013年9月2日17:00前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9月17日至19日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22日

  具体安排为:

  (1)专科教育试点班:

  9月21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2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

  (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21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2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学》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21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2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

  9月22日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

  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公示和录取工作

  2014年2月底前,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