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江西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数线汇总
发布时间:2013-08-29 14:28:11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2009-2010年江西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数线汇总
省 份 | 2010年分数线 | 2009年分数线 |
江西省 |
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其中各科目试卷满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申论100,文化综合150,民法学150,专业综合一150,专业综合二150。 对笔试总成绩按培养学历层次及招录对象划定合格线如下: 1、专科层次(面向已退役士兵):40分; 2、专科层次(面向高校毕业生):45分; 3、本科层次:45分; 4、法律硕士:50分。 |
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总分/100)]×50%。 对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如下:面向已退役士兵的专科层次职位合格线为40分,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合格线为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