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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政法干警计划招录59名 9月2日至3日现场报名

发布时间:2013-08-30 11:56:49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2013年海南政法干警计划招录59名 9月2日至3日现场报名

  南海网海口8月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曦)8月27日下午,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2013年海南省计划招录培养一批政法干警,全省招录名额59名,其中,公安系统44名、司法系统15名。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政法干警招录体制,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的原则,海南省计划招录培养一批政法干警,在全省招录59名,其中,公安系统44名、司法系统15名。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海南省户籍退役士兵;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等三类(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服务于海南、年龄在27周岁以下且服务期满的人员。

  考生报名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日—3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报名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书原件、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近照四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招录单位审核同意后盖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如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报名费用:每人70元。教育考试报名费用:本科、专科教育层次每人75元;研究生教育层次每人125元。资格审查:由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生携带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于2013年9月10日—16日到招录单位领取。

  退役士兵和“三类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证明。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地政府的民政部门开具证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开具证明;“三支一扶”人员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到所在海南省教育厅开具证明;服务中西部大学生志愿者到共青团海南省委开具证明。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报名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宗委开具的少数民族证明。

  本次公务员招考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网址:http://hi.lss.gov.cn/或上网搜索“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对《招录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0898-65228256);海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海南省教育厅(0898-65854725、65851886);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0898-68836050);海南省司法厅政治部(0898-65919022、6591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