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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婚宴禁超200人

发布时间:2013-09-02 09:08:45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婚宴禁超200人

  申论的复习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勤加练习,为考生们将社会热点进行深入剖析,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热点概述

  2012年10月底,温州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对操办规模场次、邀请对象和礼金收受等,都进行了相应规范。

  第一,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限场、限人和限礼规定写明,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开业庆典、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都属于规范范围。

  规范对象不仅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同职级的中层干部和非领导职务人员。限场”指的是严格控制婚丧喜庆操办规模,婚宴宴请亲朋人数一般应控制在200人以内;另外,不准借其他近亲属名义或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限人”的内容则包括,严格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活动。“限礼”,要严格执行拒收礼金礼物规定,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人员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因故无法拒收的,必须在事后10日内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

  第二,操办婚庆等喜庆事宜应在10日前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所在单位按季度汇总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备案。丧葬事宜可按规定先行办理,并在事后10日内报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第三,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用公款支付婚丧喜庆费用或违规收受、索取财物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相关评论

  @温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汪慧平说:“搞排场、比阔气除了容易形成攀比风气,还会让一些人乘机授之好处,以便今后有所求。实行这些措施关键是提高借机敛财、行贿等行为的风险成本。比如在礼金礼物方面是否违规,看似‘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只要有人举报,就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这就使收礼者、送礼者都为此承担潜在风险。”

  @《裸宴”限敛财,可以一试》:虽然此项规定需要落实到位,才能取得实效,但毕竟出台了一个制度,说明温州在对待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上是“只信制度不信人”,而不是仅仅口头说说而已。对此,我们应该给予充分肯定。在预防惩治腐败问题上,任何努力都应该肯定,哪怕一个细微的制度,都是进步。温州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正是体现了这一进步,应该获得掌声。至少,有这样的制度约束总比没有好吧。

  @《婚宴“紧箍咒”难防敛财》:礼尚往来乃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领导也是人,也有三姑六婆亲朋好友,遇到婚丧嫁娶这等大事,自然要好好应酬一番。而且,领导摆筵席,该由谁来点人头呢?从如今的家庭关系网看,一个家族超过200人的并不少见。为了避嫌,难道还要亲朋好友申请排队,抢个先来后到?果真有人去了,一旦超过人数,是不是要立即喊停,乃至劝回呢?还有,规定本意在于防止领导“借机敛财”,但是人不去,并不代表礼就不到。这么说,限制人数,倒不像是防止领导“借机敛财”,更像是帮助领导“借此省钱”了。人情跟人数还真没多大关系。要判断领导办宴席是人情往来还是行贿受贿,看人头有用吗?随礼的多少才是真理。可是这个如果没有纪检部门派员坐镇点数,还真不好知道。

  模拟题

  温州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对操办规模场次、邀请对象和礼金收受等都进行了相应规范。其中婚宴禁超200人备受瞩目,谈谈你对此件事的看法。

  参考解析

  在我国历来都有操办“红白喜事”的传统,温州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此规定引起了社会对规范公务员工作作风的关注。规定中将相关事宜进行规范,其中一项规定是婚宴人数禁止超过200,这样就避免了“搞排场、比阔气”的铺张浪费的大场面,以此规定对一些不正之风引起的诸多现象有所限制,而且还有力的打击了一些人想通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来变相敛财或行贿的情况。

  温州政府出台这个规定初衷是积极的,充分的体现了政府对此类事件的重视和反腐的决心,还让我们看到了政府为改善自身形象、整顿内部作风所做出的努力。

  但是,这种做法能否达成有效的效果,还需要时间的考验,而且还有些问题需要解决。第一,礼尚往来乃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婚丧嫁娶更是个人私事,用公权加以限制,可能造成部分领导干部存在情绪;第二,此次颁布的规定是否能真正得到落实、能否执行并且取得执行效果,是否能真正起到对公职人员行为约束的作用,并且能否真正打消一些人想要通过婚丧事宜进行行贿的念头。

  要控制不治之风,真正建立一个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我们的政府需要拿出一些实际行动来证明。第一,对领导干部进行思想教育,让他们树立廉洁奉公的意识;第二,不单只有规定,而是应该根据规定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还可以成立一些监督方式,例如网络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让其在这种监督下,约束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

  最后,我相信通过各政府、领导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的政府一定会建设成为清廉、正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