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申论答题技巧 > 申论热点
申论答题技巧宝典 导航:申论热点 申论范文 申论技巧方法  申论预测题  申论真题  申论素材宝典

公务员考试申论时政热点:透视中央反腐新动向

发布时间:2013-09-09 09:21:52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公务员考试申论时政热点:透视中央反腐新动向

  在年初中纪委公开的数据中,2012年全国超过16万人因违纪遭到处分,因贪污贿赂行为遭受处分的多达3万余人。而在近日,“房叔”“房姐”“房祖宗”等一系列公职人员坐拥巨额隐形财产的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引发各界对腐败问题的持续关注。中国的反腐形势十分严峻。

  事实上,用“风暴”一词形容近期中国政坛反腐治贪的系列动作并不为过。从“打铁论”的表述,到八项规定的出台,再到中纪委对于反腐工作的多次部署,十八大之后的这段时间,加强反腐、整顿党风无疑成为新一届中共领导层开局工作的一大亮点。有媒体盘点,习近平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来,短短2个月,就在公开场合6次谈到反腐倡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全会发布的公报中,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传递出党中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烈信号。其中,强化源头反腐、注重制度建设、反对特权现象等被一再强调,全会对于“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强调也备受关注。

  

 

  1月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丁林 摄

  重拳打击两大“老虎”

  长期以来,外界有些言论认为,中共反腐是“政治反腐”、“选择性反腐”,也有一些民众认为中国反腐力度还不够,仅仅停留在“只拍苍蝇,不打老虎”的层面。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阐述了反腐的系列表述,强调反腐要“老虎、苍蝇一起打”。 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分析认为,习总书记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显示新一届中央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以及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是对“政治反腐”、“选择性反腐”等言论的有力响应。

  反腐打“老虎”,即查办大案要案。毛昭晖认为,就当前形势来说,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反腐斗争,中央最可能重拳打击两大“老虎”,即金融领域腐败和省部级高官腐败。

  首先是金融领域腐败。目前中国金融腐败案高发多发,已一定程度影响中国经济的健康运行,而新任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早年长期在金融行业工作,熟悉金融规律,他本人亦多次谈及金融腐败,有理由认为金融领域将成反腐重要战场。

  其次是省部级党政高官贪腐。省部级官员是中央力量与地方力量的连接点,关系到中央政策的顺利执行,这个环节出现腐败将令国家和民众都蒙受巨大损失。近年来中央重拳出击,查处数十名省部级高官,今后将继续在这方面保持并加大反腐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打苍蝇”、“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切中时弊。从近年案件查办情况来看,基层一些单位和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窝案、串案增多;一些违纪违法人员级别虽低,但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由于发生在群众身边,因而对普通群众的伤害更大,同时影响政党和政府的威信、损害执政之基,必须对此高度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马怀德分析,中纪委正在制定新的反腐败五年规划,结合全会透露的信息,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料将成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重点内容,在反腐高发易发多发的领域,上述机制建设提速已迫在眉睫。

  

 

  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让腐败无所遁形

  近期,“房叔”“房姐”“房妹”等一系列事件的发酵,引发各界对官员家庭财产的关注。作为防治腐败的制度利器,官员财产公开已是大势所趋。中纪委全会发表的公报部署四方面重点工作,其中“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就是全会强调的第三个重点。

  相对之前中央文件中所要求的纪检、人事部门对领导个人事项报告实行“监督检查”,这次中纪委要求的是“抽查核实”,监督措施无疑更具体,上了硬手段。这将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特别是财产申报)的真实性,形成有效的监督。

  早在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王汉斌就已提出建立国家工作人员申报财产制度。2000年开始,中央先后出台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申报范围从“收入”,具体扩展到动产和不动产、股票等多个方面。但正像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所指出的,目前只有申报的环节,没有公示的环节,作用相当有限。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表哥”杨达才、“房嫂”等往往是因为天价香烟、名牌手表、房产露富,才被公众揭露出来,之前的官员个人事项申报,显然没有对他们形成有效的约束。

  按照现行规定,除非官员涉及任用提拔、纪检办案等情况,相关财产申报材料并不会被及时、普遍复核、查证。虽然《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对于官员瞒报、不报,将实施纪律处罚,但是,没有抽查复核,又何谈瞒报、遑论处罚?在这一背景下,这次中纪委全会提出对领导干部的相关申报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将有效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其实在这次中纪委全会召开之前,就有学者提出:从可操作性上,可选定10%的申报者进行抽查,也可以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抽查。这一次中纪委明确将抽查官员申报材料,选择了这一现实可行的反腐路径,这标志着对官员申报的监督进入新的阶段,即以抽检的威慑力,代替现行“专案式”检查的疏漏,将所有官员的申报置于有效的监督下。

  在这次中纪委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腐工作使用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等掷地有声的表达。深耕实施多年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度,将申报文件从档案柜里抽出来,放在党内监督的聚光灯下,将有效减少反腐改革的阻力。这体现了新一届领导对反腐工作的决心和智慧,也为下一步官员财产的全面公示做了一个铺垫。

  事实上,从2012年起,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就陆续探索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引发各界持续关注。记者走访发现,各地对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进行了因地制宜的多样化探索。一些官员也向官员公开财产公开“开炮”。继“广州公开财产第一官”范松青之后,广州市长陈建华近日也公开表态:“如果接到通知要求,我会带头公示财产。”

  “不管是‘一刀切’还是‘分步走’,各地在官员财产公开方面进行的多样性探索实践毕竟是一个良好的开始。”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田芝健认为,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对不同层级官员的制度要求有廉洁共性和岗位个性差异,但官员财产公开探索必须回应民众对政府官员“为民务实清廉”的新期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建好制度反腐的铁笼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反腐靠什么?加强教育、重视干部的个人德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制度,也即权力结构。因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制度反腐,必须从权力结构的改革入手,变关猫的牛栏为制度的铁笼,变依靠个人自觉的软约束为依靠刚性制度的硬制衡,才能切实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中纪委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制度反腐的大幕正缓缓拉开。权力结构改革需要面对两大核心问题:一是过分集中的三权合一(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高度重叠)且无分解的权力结构;二是人事制度上依旧是用等级授职制来代替普选制。制度反腐一旦启动,对于各级领导而言,最大的变化是“权力将不再仅仅是一种乐趣还是一种负担”。

  此外,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主任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科学配置权力、监督权力行使、惩戒权力寻租。结合当前中国实际,如果公共信息公开法、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和公示法、预防和处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法、举报人和证人保护法等能进入立法规划,将极大完善反腐制度建设。(综合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东方早报、京华时报、东方网等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