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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幸福指数”如何提升

发布时间:2013-09-28 13:42:51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幸福指数”如何提升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财政收入81663.3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5%。继去年财政收入突破8万亿元后,今年财政收入将迈向10万亿元。社会普遍关注:财政收入如此快增的原因是什么?财政收入高增长是否源于企业、百姓税负的增加?个人税负到底重不重?财政收入增长这么快,为什么我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还处于一个较低水平,那么多的钱都花在哪儿了?什么时候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实现全民高福利待遇?面对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人们难免会产生类似的疑问与不解,对大幅改善民生和提高福利保障水平更是充满了期待。特别是今年以来通胀水平处于高位,居民生活成本加大。老百姓盼着自己的收入涨得再快点、政府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再多点、福利保障再高点,能替他们多“扛”一些生活压力。这种心情可以理解,这些要求并不过分。因此关注民生,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保持幸福指数与财政收入比翼齐飞自然成了焦点与话题。

  一、 巨大的人口基数,要求政府在资金的分配、使用上更要把百姓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分清轻重缓急。

  去年我国财政收入超过8万亿元,今年有望达到10万亿元,从总量来看,不是个小数目。这样一个财政收入水平,能不能撑起中国13亿人的高福利?通过客观比较、具体算账,就不难得出结论。

  因为,我国财政收支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却很低,世界排名处于100位之后。数据显示,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2010年我国人均财政收入1166美元,而欧美国家是我们的十几倍。依照目前的财力,就算是国家把所有的财政收入都用在福利保障上,也远远达不到欧美国家那样高的福利水平。可见,民生保障和福利水平,并不是完全由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总量来决定的,而是与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密切相关。高福利离我们还很远,但并不意味着我们的福利保障没有提升空间。国家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支出,这两年财政用于民生的投入达到了2/3,比例不低。但总体上看,我国的民生保障还处于“低水平、广覆盖”的阶段,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与城乡居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二、 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需要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进一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据介绍,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改善民生的支出约占中央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其中,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10509.92亿元,比2010年增长18.1%。

  财政部表示,2011年,财政继续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改善民生的大事,主要包括: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基准定额,继续实施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以及免费发放教科书等政策等。

  ——大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标准增加到200元等。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加快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建设等。

  财政部还表示,“十二五”时期,各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支持保障改善民生力度,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我国基本国情,按照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三、个税维系民生幸福指数

  据估算,个税起征点调高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这对于确保更多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提振民众的消费热情意义重大。在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以后,不仅征税成本可以适当降低,还给原中低收入应税人带来了双重税收优惠,同时又适度提高了高收入者的税负,令个税更能体现应有的“公平调节器”功能。

  税收即民众购买公共服务的费用。税收是否适度,其标准是动态、演变、可调适的。在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相当于对中低收入群体进行财政补贴,这本身体现的就是公共服务应有的民本取向。但还要看到,由于纳税信用体系仍然不够健全,高收入群体的很多财产性收入仍然游离在征管之外,这种情况限制了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差距的空间。

  民众高度关注个税改革,缘于个税关系到每个纳税人的钱袋子,但从更大的视野看,个税只是财税机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总体而言,由于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只有6%左右,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因此,仅通过个税改革来实现较为合理的财富调节目标,难度很大。从这个角度说,个税起征点调高,只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第一步。

  税负公平不仅应体现在生活税负中,还应体现在生产经营税负中。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根据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的调整,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这体现了更宏大的制度改进决心。

  这次个税调整,不仅体现了保民生、调分配的政策指向,而且有利于扩大内需。从根本上说,民生的幸福指数决定着经济的发展动能是否充足,决定着公共服务水平是否真正得到了提高。个税调整再次发出了这样的信号:民生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逻辑出发点,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真正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