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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15 08:02:39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根据四川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报考凉山公安系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1月15 日到凉山州公安局四楼会议室(西昌市航天大道12号)进行资格复审(如考生本人确不能及时赶到,委托人应携带考生本人的委托书及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代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须具备的材料

  复审时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信息表》一份、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以上证件带原件,收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复审和报名时间为11月 18日17时30分前。考生按公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个别进入面试考生如联系方式变动,请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报名

  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于11 月 15日17时30分前到凉山人事考试中心缴费、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西昌市正义路109号)。递补复审合格后,持资格复审合格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于11月18日17时30分前到凉山人事考试中心缴费、报名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西昌市正义路109号)。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详细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前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候考室。

  五、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报考公安系统的所有面试人员于2013年12月1日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于2013年12月1日9:00前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凉山州体育场(西昌市健康南路与城南大道交汇处)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按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咨询电话:

  凉山州公务员局:0834—2193373

  凉山州公安局: 0834—2286013

  附1: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安系统、专科层次)

  附2: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安系统、二学位及专升本层次)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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