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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公务员体检相关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14-02-22 10:22:01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2014年天津公务员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下面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将2014年天津公务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考试成绩计算详见:2014年天津公务员面试相关事项说明

  体能测评、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不达标及未按照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否申请复检?

  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初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七日内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天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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