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 怀化公务员考试网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各市直达:长沙 株洲 湘潭 衡阳 邵阳 岳阳 张家界 益阳 常德 娄底 郴州 永州 怀化

2014年怀化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5-08 09:40:43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怀化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评对象

  1.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2.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指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森林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时间

  2014年 5月 7 日至 5月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选调生资格审查时间定在5月8日),体能测评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为提高效率,招录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同资格审查对象双方预约时间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地点

  1.报考我市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选调生等各职位的,在怀化人才大厦(香洲广场旁)集中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地点在怀化市三中体育场 。

  2.报考我市所属县(市、区)直单位及乡镇机关各职位的,到招录单位所在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及体能测评。县(市、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地点、联系电话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下载《怀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情况表》(附件3)一份、《承诺书》(附件4)一份,填写好,贴好照片,资格审查时提交。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职位规定需要的学位证、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会计证、执业医师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心理咨询证、警犬训导证、退伍证、民族成分相关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属公务员身份的考生,还需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单位证明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报考职位有地域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或高考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职位身份要求为四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特岗教师”需提供《特岗教师服务证书》或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7、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的,资格审查必须考生本人参加,还需备带运动鞋、服等体能测评用品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资格审查合格后即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过程中,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意外受伤。

  2.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3.考生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5.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至5月13日。

  递补后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6.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将于5月16日前上网公布。面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9日。请考生及时关注怀化人事考试网《2014年怀化市公务员招录服务专题》栏目,网址:http://www.hhrsks.com/。

  7.报考怀化市地税系统各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及名单见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网站。

  附件:

  1.怀化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各县(市、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地点、联系电话

  3.怀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情况表

  4.承诺书

  面试相关资料查看:结构化面试视频精讲 精华面试资料下载

  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

  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