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职位表下载
2016年新疆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已经发布,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决定为我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121名干警。具体招录职位条件详见2016年新疆政法干警招录职位表。
招录对象
1. 新疆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 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3.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25日至1998年8 月25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7.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
以上3-7项所有报考人员均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所持毕业证书须是国家认可的学历。
要求: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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