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预测:“醉驾入刑”
"醉驾入刑”以来,对“醉驾”是否一律入刑,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方认为,醉驾并非要一律要追究刑责,要注意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另一方则主张“零容忍”,他们担心“一旦有了首例‘醉驾免刑’,今后‘醉驾入刑’就有了‘操作空间’。”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要点】
首先,第一种观点是比较理性的认识。“醉驾入刑”是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醉驾”的一种简略说法,给公众带来了“一律入刑”的理解歧义。这种主张“醉驾”并非一律“人刑”的观点是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的专业认识。
其次,第二种观点的存在也是有其现实意义。一方面是因为在新法宣传的过程中做得不到位,造成群众理解上的偏差;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对司法公正的担忧。这就需要我们的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法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最重要的是提高司法公信力。
最后,我们从这次争论中应当吸取经验教训,在以后颁布新法或修改旧法时,要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新法有准确认识,必要的时候立法机关应当给出相应的司法解释;二是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执法,阳光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