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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考前必看申论热点时评:治理公款吃喝 茅台和二锅头都需关注

发布时间:2013-08-14 16:35:47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公务员考试考前必看申论热点时评:治理公款吃喝 茅台和二锅头都需关注

  7月8日《中国青年报》有两则新闻,有必要放在一起来解读:其一,超规格接待、高标准用餐,直至鲍鱼、鱼翅、辽参以及茅台、五粮液……公务接待中的奢华之风一直以来为各界所诟病。温州近日出台公务接待新政,明确规定,野生黄鱼、鲍鱼、鱼翅、辽参,以及茅台、五粮液等,均不得上桌。其二,安徽省蒙城县三义镇政府公款吃喝欠小饭店20多万元,17年未还。债主刘梦夫先后向蒙城县及亳州市法院起诉。2011年,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根据还款协议,刘梦夫于2019年才能拿到全部欠款。

  多少年来,公款吃喝问题一直是一个令人痛心纠结的问题,“几十个红头文件管不住一张嘴”成为治理公款吃喝最写实的描述。尽管如此,许多地方仍在探讨治理这一问题的方法和方式,这不,温州又把奢华的公务接待当成了治理重点。

  尽管温州的公务接待新政被归纳为“三严四禁”,“严格”和“禁止”成为新政的关键词,但诚如温州一职能部门的领导所指出的,关键仍在于如何严格地执行。众所周知,在过去治理公款吃喝的漫长岁月里,所出台的众多红头文件中,哪一个不把“严禁”当成关键词的?只不过,执行起来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譬如,当初“四菜一汤”被“严格”执行的时候,不是一度演变成“四盆一缸”吗?现在,茅台、五粮液被禁上桌了,换成二锅头是不是就能解决已成社会痼疾的公款吃喝之风呢?我看未必。

  归根结底,公务接待中的奢华之风还是由不太奢华的公务接待发展而来的,而且,目前公务接待中所存在的问题不只是奢华之风的盛行,更有假公务接待之名的自我接待和大吃大喝。这些年,像三义镇政府吃垮小饭店的新闻时有曝光,也许,在这些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的积年吃喝中,并没有上过几次鲍鱼、鱼翅和茅台五粮液,而可能只是普通食物和二锅头,但这种公款吃喝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远不是吃垮了几家小饭店,更有民众对官员腐败和政府形象的直观感受。

  温州公务接待新政中的亮点之一,就是公务接待卡的使用,改革方希望借此能够掌控各单位公务接待的情况,因为,公务接待卡的终端在财政局,“刷了多少次卡,每次刷了多少钱,财政局电脑都将显示。”可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倘若有单位不去公务接待定点饭店,不刷公务接待卡,而是采取“传统”的赊账方式——譬如就像三义镇政府那样,改革方又将如何应对?该如何去查证这种现象?

  事实上,公款吃喝问题之所以难于治理,不是财政局未能掌控的问题,而是因为有些单位并不见得将公务接待消费反映在财务账面上,而往往以别的形式处理——各单位的“小金库”就是处理公款吃喝经费的“撒手锏”。因此,单是“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单是严禁公务接待中喝茅台,是不可能从根本上治理公款吃喝问题的。一旦执行无力,公务接待卡沦为了废卡,一切必将故态复萌,一如当初的“四菜一汤”、“四盆一缸”和满汉全席的轮回。

  公务接待原本就是一个假命题,不妨想像一下,在没有公务接待制度国家,别说喝茅台,就是喝二锅头也无从报销,只能自己彼此间“AA”了,要那张煞有介事的公务接待卡何用?

  背景链接:7月9日,甘肃省质监局叫停已“暂行”14个月的《甘肃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加工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加工油条、卖馒头都需要办行政许可证。甘肃省质监局承认该“暂行办法”在许可和处罚设定上缺少上位法依据。

  在“暂行”了14个月后,“卖馒头许可”终于去也匆匆。它留下的口碑“剪影”,并不亮丽:在扩权冲动下,审批的触角延伸,过度泛滥,最终受伤的,是遍布街头的小作坊经营者。正因如此,它甫一出炉,就引发如潮的争议。

  也许,“卖馒头许可”不乏政策善意:在食品安全千疮百孔的当下,监管无缝化,成了不二的纾解之方。小作坊式生产,因进入门槛极低,管束路径单一,游弋于监管盲区,俨然成了“脏乱差”的代名词。实施“卖馒头许可”,或意在抬高准入门槛,将监管端口下移,增强治理的有序性。

  可问题是,有了行政许可,就能为监管补漏吗?众所周知,审批程序的繁琐,易造成行政效能的低下。更何况,审批的附生弊端,还会导致滥立收费名目、扩充寻租空间,更易让贩夫走卒、小作坊主们受到伤害,徒增奔走之苦。

  “卖馒头许可”,并非监管“补丁”,充其量是无序扩权。它含混了审批“鞭长可及”的边界,也难以替代市场的淘汰机制、调节作用,只会损伤市场肌理。小作坊生产,固然缺乏安全屏障,但以“证”代管,终属惰政;填补安全缝隙,更需监管缜密到位和技术提升,如卫生抽检、鼓励坊间监督等。

  “证非规定不可设”,应是简化审批的题中之义。行政效能的提升,当剥离臃肿的“许可程序”,为审批“瘦身”。在食品领域,国家法律已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设定了三项行政许可,“加工食品许可”并非其外延,只是画蛇添足式的创设。在我国行政许可法规中明文规定,任何规范性的文件都不可设定行政许可。而“卖馒头许可”,缺少上位法依据,无异于“赘肉”一块。

  审批之手乱伸,让“证治”乱象丛生,“卖馒头许可证”,只是其缩影。早些时候,公益搜救队下水打捞溺水者,却被“打捞许可证”拦在门外,就让杂草一般的“证”成众矢之的。曾有网民发帖《中国人一生需要多少个证书?》,列举我们一生需办证件,如家庭婚姻类的、身份类的、学习工作类的等,总计多达80余种,不少人戏称我们是进入了“纸器时代”。

  许可证的“野蛮生长”,备受诟病。审批的“超重”,混淆了公私域,也模糊了市场自由与行政监管的界限。故而,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已成政府“效能风暴”的重点指向。当审批回到“非必需,则不设”的准线,治理才不至于坠入“许可证窠臼”。

  一切多余的“许可证”,都应删繁就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