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申论素材宝典 > 了望时评 > 2008年了望时评
申论素材宝典 导航:时事政治 时事政治试题及答案 半月测验 半月评论 重要会议及讲话 人民时评 人民日报社论 理论热点面对面 了望时评

瞭望时评:敏感信息应加强监管

发布时间:2011-03-09 09:16:25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一条以所谓“新华社记者采访国家发改委”名义发布汽油涨价的消息,日前在浙江许多网站和论坛出现。受传言影响,当地柴油抢购行为愈演愈烈,民营汽柴油经销商停止销售,社会加油站已经停业,城市和高速公路出现了因排队加油而造成的交通堵塞。

  经核实,这完全是一条假冒新华社记者名义发布的假消息。目前,新华社已就此进行了必要澄清,以消除其负面影响。

  社会进入变革时代,国内外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各种矛盾集中凸显,信息的传播方式也日益多元化。在纷繁复杂的海量信息中辨别真伪、作出判断,确实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成员在享受信息文明时需要付出的相应代价。但是,区别于娱乐八卦、花边新闻,一些关系到公众切身利害的敏感信息,已越来越多地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因此,应当就社会敏感信息的监管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

  作为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权威机构,必须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敏感信息,进行梳理和分析,及时就一些重大信息和重要话题,履行发布和提示义务。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当有可能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恐慌的传言出现时,应及时作出权威发布,予以说明和澄清。严格地说,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亦体现为对敏感信息和动向的麻木不仁和无动于衷。就当前来看,这类敏感信息,应包括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调整、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以及可能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甚至恐慌的其他突发事件等。

  媒体在传播信息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大众媒体,在采集和发布敏感信息时,应选择权威消息来源;转载和转发报道,应核查首发媒体的背景及其真实性。在涉及重大信息发布时,自觉树立“国家最高利益”意识,以确保社会公共秩序为原则,应该成为对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社会责任要求。避免因抢发新闻不准确而引发重大社会公共事件,应该是正常新闻竞争中的必备前提。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网络论坛、博客、播客以及手机短信等,日益成为社会大众的信息接受平台,也成为重要的表达渠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义务维护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避免因个人行为的不当引发不必要的风波。网络参与者的社会责任,应成为网络时代个人操守的重要方面。

  刻意发布虚假信息,一旦对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构成威胁,都应该纳入法律的轨道依法追究。对前述假冒新华社记者名义的伪作,权威部门在作出澄清、消除影响之后,仍应查清源头,依法予以惩处。

与“瞭望时评:敏感信息应加强监管”相关的内容推荐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