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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时评:非法集资堵与疏

发布时间:2011-03-09 09:22:08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近年来,非法集资大案频发,群众损失惨重,甚至引发局部动荡,亟待猛药攻之。有鉴于此,高层机构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遏制其上升势头。

  非法集资游离于正规融资渠道之外,原本属边缘行为,近年则如脱缰野马,从单一行业、单一领域发展到多行业、多领域,由部分地区向全国蔓延,由国内向国外发展,大有成“另类主流”之势。

  有统计显示,2007年以来,我国公安机关有关非法集资案件立案6000多起,涉案金额600多亿。2008、2009年继续呈上升趋势,案件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参与群众140多万人,吉首、鹤岗等百亿级大案内情披露后,更是令人触目惊心。一些案件由于参与群众多、损失惨重,频繁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出现封堵铁路、车站等过激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

  据公开信息,大量非法集资案件的曝光同时带出监管漏洞,甚至一些地方官员亲自参与集资“狂欢”。一些案件苗头上报后,有关负责人还失之麻木,抱侥幸心态,以保地方“发展大局”。甚至一些案件正式立案后,非法集资仍在持续,伤害更多的不知情群众。

  由于非法集资尚无明确法定概念,不是刑法罪名,游走在灰色地带,罪与非罪的界限并不严格,涉及“有关部门”的链条长,如工商、金融、公安等,存在发现难、预警难、性质认定难、打击处置难等困难。

  此次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将设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度也将建立。这些规定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此前监管体系的不足,不再待酿成大祸、等到高层指示,才临时抱佛脚,勿忙成立专案机构。

  不过,严打、封堵的路数只是一时救弊,若要最大程度地铲除非法集资生存的土壤,还须疏之。

  观察近年许多大案生长、发展轨迹,共同的背景往往是民营企业融资难。近两年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出经济刺激政策,银行大规模信贷投放在一定程度上还产生对中小企业的“挤出效应”。另一方面,我国实际存款利率长期低位运行,老百姓存款如食鸡肋,遇上饥渴的民企,就像干柴烈火,一点就燃,这正是防不胜防的关键所在。求财乃人之本性大欲,堵而不疏、禁而不泄是不行的。

  本次全国两会,便有代表、委员痛心于此,提议增加民间投资渠道,并且制定集资法案,使民间投资有法可依,及时遏制非法集资现象的蔓延。如此一疏一堵,方可化弊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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