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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灾难留给我们制度财富

发布时间:2011-03-09 09:04:01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人民时评:灾难留给我们制度财富

  裴智勇

  2008年10月24日00:00

  灾难过去后,我们能做些什么?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立法机关正在给出令人欣慰的回答。

  学校应当把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规范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建筑,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正在审议的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从7章48条扩充为10章99条。

  在消防法的二次审议稿里,相应增加了“国家鼓励、支持推广使用先进的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救援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等内容。

  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会议上,汶川,成为一个高频词。此时,距汶川地震时间跨度5个多月。经历天崩地裂的惨痛、舍生忘死的驰援、八方支援的热情后,一个民族的理性力量正在制度构建中彰显。透过立法会议,我们看到,民意在汇集,智慧在凝聚,灾难的教训和经验,正在变成我们的制度财富。

  灾难本身不是财富,但是灾难的教训和经验中却蕴涵着财富。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比平时多得多。灾难摧毁的东西,必然要以另一种形式获得新生。法律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更应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这场损失巨大的地震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留下了教训。无论经验,还是教训,都是难能可贵的财富。把这些经验和教训,用法律固定下来,形成制度,指导我们预防、抗击灾害,这是对死难者最好的安慰。法治形成的制度,具有普适性,不因个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那些气壮山河的大营救,那些公民社会里的责任和担当,那些透明和公开的信息发布……被我们以法治的方式,凝固在一个民族的制度之墙上。

  立法如何凝聚灾难留下的财富?这是一个更加考验执政智慧和执政能力的课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深入汶川地震灾区实地考察,吸纳民意,及时补充和修改了防震减灾法草案。对进一步审议和修改好这些草案,人民群众怀有热切的期盼。立法必须以人为本,以人民利益为归依。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出于公心,为人民立法,我们就容易分清哪些经验该发扬,哪些教训该汲取。抗震救灾中,人民群众感受最深,体会最真切,看得最清楚。立法机关只有秉持开放的理念,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才能制定符合人民利益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立法,不仅需要激情,更需要理智、智慧和胸襟。借鉴世界各国灾难中重建和立法的经验,我们的视野将更加开阔,立法质量将更高。

  古语云,多难兴邦。如果我们漠视灾难的教训和经验,难免重蹈覆辙,多难未必兴邦;如果我们从灾难中汲取力量,总结经验,正视教训,就有可能邦固民强。灾难是一个民族进步的契机,在法律上的进步,是更卓越的进步。法治将在废墟上挺立起一个民族理性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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