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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考点习题及答案[39]

发布时间:2013-08-09 10:07:21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常识判断:考点习题及答案[39]

 1(单选题)在犯罪客体的分类中,把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称为( )。

  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

  C.直接客体

  D.间接客体

  正确答案是 B

  考点刑法 解析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故正确答案为B。

  2(单选题)商品最本质的因素是( )。

  A.使用价值

  B.交换价值

  C.价值

  D.价格

  正确答案是 C

  考点马克思主义 解析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具有的效用,即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耗费量和交换劳动的社会经济关系。故本题选C。

  3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计划手段( )。

  A.既是一种行政手段,又是一种经济手段,还是一种法律手段

  B.要体现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C.具有客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等特点

  D.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通过,指令性计划具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是 A B C D

  考点宏观经济与调控政策 解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目标,政府往往采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计划手段是指政府通过制定长期、中期和短期经济计划,对国民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进行宏观调控。计划手段要体现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国家经济决策的主要体现,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计划手段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通过,指令性计划具有约束力,具有客观性、战略性、预先性和指导性等特点。四个选项都体现了计划手段的特征,故选ABCD。

  4(单选题)自然人的(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A.行为能力

  B.责任能力

  C.权利能力

  D.法律能力

  正确答案是 C

  考点民法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以答案选C。

  本题相关知识点:

  民法上讲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生理死亡又称自然死亡,它是指自然人的生命的终结。在我国,临床判断人的自然死亡的一般标准是,呼吸停止、心跳停止、神经反射功能消失。宣告死亡是指通过法定程序,根据法定条件推定失踪人死亡的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据此可知,宣告死亡并不能当然地引起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5(单选题)自1986年以来,我国政府就积极争取恢复我国在关税贸易总协定中的缔约国的地位。2001年12月加入世贸组织。之所以这样,主要是因为( )。

  A.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要求我们,只有进入世界市场,有一个良好的国际经济环境,我国的经济与发展才能更好地进行

  B.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我国民族工业的振兴和繁荣

  C.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D.加入世贸组织有利于我国引进外资

  正确答案是 A

  考点国际经济及组织 解析中国过去长期处于闭关自守状态。改革开放以来,与外界的交往日益增多,但却一直被拒之于WTO这个国际经济贸易大家庭之外,这对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中国不加入WTO, 就不能完全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不能享受多边贸易体系的好处。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加入WTO完全符合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加入WTO,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与世界经济接轨,就是要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彻底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

  故正确答案为A。

  6(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武装力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我国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B.中国人民武装警察的职责中不包括防卫作战

  C.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

  D.我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及预备役部队、武装警察和民兵组成

  正确答案是 B

  考点其他法律法规 解析《国防法》第1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武装力量中的中国共产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活动。”因此A项说法正确。

  《人民武装警察法》第2条规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以及防卫作战、抢险救灾、参加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因此B项说法错误。

  《国防动员法》第9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和国家主席发布的动员令,组织国防动员的实施。”因此C项说法正确。

  《国防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因此D项说法正确。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B。

  7(单选题)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 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 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 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A.②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是 B

  考点行政法 解析李某对处罚曾提起复议,但复议决定题干没讲,只能按维持来处理,其次,本案的行政处罚含财产与限制人身自由,对财产不服,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不服,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为乙市C区,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限制人身自由地。户籍所在地即甲市E区,经常居住地题干中未涉及,只提到工作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为乙市B区,故对本案乙市C区、甲市E区、乙市B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分工。它是以辖区为标准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殊地域管辖包括两种情况:其一,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其二,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单选题)某员工在一个岗位上已经工作多年,他现在的工作却并不令人满意,上级领导对此也感到十分困惑。你认为对他最好采取的措施是( )。

  A.与他共同分析原因,寻求改进的措施

  B.让他继续留在现岗位,再注意观察一段时间

  C.向他转达领导的看法,希望他努力改进工作

  D.明确告诉他,若不改进工作,将要被解雇

  正确答案是 A

  考点企业管理 解析本题类似面试中考察应变能力与人际关系的题型,故正确答案为A。

  9(单选题)有一种说法认为“管理就是决策”,这实际上意味着( )。

  A.对于管理者来说只要善于决策就一定能够获得成功

  B.管理的复杂性和挑战性都是由于决策的复杂性而导致的

  C.决策能力对于管理的成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D.管理首先需要的是面对复杂的环境做出决策

  正确答案是 C

  考点企业管理 解析“管理就是决策”是由在管理学理论方面成绩显著获取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唯一一个学者、西方决策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赫伯特·亚历山大·西蒙提出的观点。西蒙非常强调决策在组织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决策不仅仅是高层管理的事,组织内的各个层级都要做出决策,组织就是由作为决策者的个人所组成的系统。管理活动的中心就是决策。决策贯彻于管理的全过程,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管理职能都是做出决策的过程。因此,管理就是决策的过程,管理就是决策。如果从选项入手,“管理就是决策”强调了“决策”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A项表述过于绝对,应排除;B项无法从题干直接推出;D项,题干体现不出“复杂的环境”,排除,故本题选C。

  10(单选题)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刑事拘留

  D.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是 B

  考点刑法 解析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所以答案应选B。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本题相关知识点: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可以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11(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B.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

  D.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是 C

  考点宪法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依据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因此A选项正确,排除。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答案B正确,排除。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答案D正确,排除。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答案C错误,因此选C。

  12(单选题)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羽绒衣。下列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是( )。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在商场明显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得的各种奖牌

  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

  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

  正确答案是 A

  考点经济法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甲经贸公司并非生产厂家,却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欺骗消费者,违反了法律规定。故正确答案为A。

  13(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

  A.某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厂召回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上市食品

  B.某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某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D.某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

  正确答案是 D

  考点行政法 解析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行政处罚是行政违法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其目的在于对行政违法的行为人进行惩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选项D中,张某违章驾车,被暂扣驾驶执照是违法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是公安交管局对其的一种惩罚,属于行政处罚,故应选D项。

  食品药监局的责令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规定,是一种特殊程序,是为了防止危害的发生而采取的措施,不是对食品生产者的惩罚,也不属于行政处罚,故选项A不选。

  行政许可的注销,仅是消灭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一种宣告,是一种法定程序,并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行政处罚,故选项B不选。

  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不是以制裁违法为直接目的,而是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非行政处罚,故选项C不选。

  14(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有自己的名称

  B.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注册资金

  正确答案是 B

  考点民法 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

  本题相关知识点: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15下列选项中,属于政企分开的措施有( )。

  A.政府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

  B.取消政府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人、财、物的控制

  C.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审批

  D.在国有重点企业试行稽查特派员制度

  正确答案是 A B D

  考点政府职能 解析政企分开的一般理解是,确立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明确政府和企业在社会经济体制中的不同地位,在经济运行中实行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政企分开的具体措施主要有:

  (1)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

  (2)大量裁减专业经济部门和各种行政性公司,发展社会中介组织。

  (3)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

  (4)完善企业所有制制度,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新型的政企分开的融资投资体制。

  综上所述,C选项“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审批”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措施,并不属于有利于政企分开的措施。故正确答案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