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面试的通知
根据2011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1年6月11日—12日在太原市组织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省直机关面试对象为:达到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如达到合格线人数与计划录用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省监狱管理系统面试对象为:参加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的比例确定。如体能测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具体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6月7日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报考省直机关的考生须凭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在考生通过资格复审、招录部门盖章确认后生效;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通知书自行作废。
资格复审时,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以及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需由有关部门出具基层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省监狱管理系统体能测试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直接打印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于面试当日,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闱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省经信委:0351—3046154
省科技厅:0351—2022327
省国土资源厅:0351—6168341
省环保厅:0351—6371051
省交通运输厅:0351—4663049、4663050
省商务厅:0351—4067503
省新闻出版局:0351—4922070
省体育局:0351—7686213
省统计局:0351—4955590
省安监局:0351—6819729
省旅游局:0351—7320827
省人防办:0351—2610046
省物价局:0351—3046413
省发展研究中心:0351—4031707
省农机局:0351—4032508
省档案局:0351—4382792、4373996
省测绘局:0351—4125638、4038724
省供销社:0351—4043940
省监狱管理系统:0351—2676213、2676331
省人社厅公务员考录处:0351-3083737
2011年山西省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
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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