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坑内小学位于集美区灌口镇坑内村杜行南路1号,是区属公办小学,由于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财务,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上班时间
非在编财务1名
拟录用时间:2025年11月至2026年8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财务或会计等相关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会计与报账工作基本流程及相关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工作细致、耐心,责任心强,能做好日常财务票据、凭证归档与管理;能胜任报账工作,具有财产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勤奋好学,具有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三、工资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坑内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847103749@qq.com,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92—6092451。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1.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结果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原已就业的受聘人员须于聘用前,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五险一金转接事宜,若造成五险一金空挡的,学校概不负责;
5.未被聘用者,相关材料恕不退回,不另作通知。
集美区坑内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 .doc.doc
(20.5 KB)
厦门市集美区坑内小学
2025年9月16日
原始标题:集美区坑内小学非在编财务招聘简章
信息来源:https://www.jimei.gov.cn/zfgg/202509/t20250916_11208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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