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激励优秀人才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着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助力阳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阳东区面向社会选派区属国有企业驻企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岗位
阳江市阳东区东鸿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万象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区金锋城市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区扬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驻企专员若干名。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选派对象。驻企专员选派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干部、国有企业员工(以下简称为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符合选派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衷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能力;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规划建设类、经济金融类专业背景或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有相应专业背景或项目管理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选派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选派的其他情形。
三、驻企要求
(一)职责任务。以挖掘培养懂产业、通政策、善协调、能攻坚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采取“驻点服务、就地锻炼”的方式,综合考虑个人意愿和岗位适配度,统一安排驻企专员对接1-2个区属国有企业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直接负责项目的协调推进、招商洽谈、矛盾化解等工作及所驻区属国有企业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驻企时间。为保证人员稳定性,驻企时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年。期间,驻企专员原则上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全脱产负责驻企专员工作,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
(三)日常管理。驻企专员在驻企期间由所驻区属国有企业管理考核,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的需实行由派出单位与所驻区属国有企业双重管理。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建立健全驻企工作台账,定期梳理项目进展、工作成效,作为驻企专员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四)待遇保障。驻企专员差旅费补贴,参照所驻区属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由所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属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相关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标准,由派出单位按程序申报,所需经费由属地财政承担,若原已享受乡镇工作人员相关补贴,则按规定调整补贴待遇。属于社会人员身份的驻企专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其薪资标准参照当地劳务派遣行业薪酬水平核定,由所驻区属国有企业按规定发放,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选派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主要通过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在编在岗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形式报名。由意向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填写《阳江市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驻企专员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同个人《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并提交至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综合股。
社会人员采取个人报名形式报名。按照报名资料汇总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联系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邮箱yd6508909@163.com。报名资料包含:
(1)《阳江市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驻企专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电子word文档及电子扫描件)。若已有用人单位的,需取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小2寸蓝色背景证件照。
(5)个人简历(含个人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业务体量及业绩等情况)
(6)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区委组织部联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背景调查。
(三)择优比选。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条件,综合考量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因素,适时开展面谈等程序,研究确定初步意向人选范围。
(四)确定方案。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局)会同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对意向人选进行统筹调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人员所驻区属国有企业和具体负责的重点项目,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布。
五、其他要求
(一)广泛发动推荐。各镇各单位从全区大局出发,把选派好驻企专员工作作为干部异地跟岗、驻企服务、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实践锻炼机会,广泛发动并鼓励综合能力好、培养潜质好的年轻干部参与选派,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荐工作。
(二)加强培养管理。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联同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做好驻企专员培养管理工作。所驻区属国有企业要负起驻企专员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锻炼培养,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派出单位定期对选派人员的工作情况走访了解,加强跟踪联系,适时谈心谈话做好关心关爱等工作。
(三)强化激励担当。对于积极履职、担当作为、推进项目成效较好的在编在岗人员身份驻企专员,同等条件下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表现优异且个人意愿进入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驻企专员,可按程序择优选聘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其中特别突出的,可优先纳入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按规定程序聘任至管理岗位。对项目推进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的奖补。对项目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报名推荐咨询工作,委由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负责,联系方式:0662-650890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附件1 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重点项目情况表.xlsx
(60.2 KB)
附件2 阳江市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驻企专员审批表.doc
(39 KB)
附件3 阳江市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驻企专员报名表.doc
(39.5 KB)
中共阳江市阳东区委组织部 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
2025年6月13日
原始标题:关于做好区属国有企业驻企专员选派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yangdong.gov.cn/xwzx/gggs/content/post_865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