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调配县域内教职工队伍,优化资源配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含新屯街道)学校公开考聘434名在职在编教职工到县城相关学校工作。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聘工作有序推进,决定成立望谟县2025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本次考聘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自然撤销。
二、考聘原则和程序
(一)考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任人唯贤原则。
(二)考聘程序
考聘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聘条件、公开考聘程序、公开考聘结果。按照制定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办理聘用程序进行。
三、考聘岗位
考聘岗位详见《望谟县2025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聘教职工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聘对象
1.教师岗位(专技岗):面向望谟县乡镇(含新屯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2.宿管岗位(管理岗):面向望谟县乡镇(含新屯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管理岗位人员。
3.校医岗位(专技岗):面向望谟县乡镇(含新屯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校医。
(二)考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考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截止2025年7月31日,在望谟县工作年限满五年及以上。
7.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等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聘
1.截止2025年7月31日,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截止2025年7月31日,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符合考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6—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望谟县中等职业学校学术报告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考聘人员须亲自前往报名,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考聘人员本人报名,出现问题由考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所需材料:
(1)《望谟县2025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聘教职工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考聘小学岗位若持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考聘岗位学科不一致的,须由现所任教学校出具任教学科与考聘岗位学科一致的相关证明);
(3)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5.考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之前须慎重考虑,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出现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聘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工作始终,在任一环节发现考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考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考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7.将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进行公示。
六、面试
(一)教师岗位(专技岗):中小学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岗位采取“无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每个考聘人员准备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宿管岗位(管理岗)和校医岗位(专技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面试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择优聘用。面试成绩无效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考聘工作专班组织加试择优聘用。
3.如考聘人员自愿放弃,将按考聘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进行聘用。
4.面试成绩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阅知。
七、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面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岗位表》计划数1:1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望谟县教育局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参加考聘对象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考聘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布,请考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考聘相关信息,因考聘人员未及时查看或未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4616228(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9-4611715(望谟县教育局师德师风专班)
附件1:望谟县2025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聘教职工岗位表.xlsx
(22.58 KB)
附件2:望谟县2025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聘教职工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7 KB)
附件3:诚信竞聘承诺书.pdf
(91.56 KB)
望谟县2025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聘工作专班
2025年8月1日
原始标题:望谟县2025年县城学校公开考聘教职工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gzwm.gov.cn/xwzx/tzgg/202508/t20250801_88372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