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04期半月评论:乡村振兴关键是组织振兴

半月评论  2020-11-18 21:26:48

  乡村振兴关键是组织振兴

  半月谈2020年第四期(半月评论)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

  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实现五个振兴,即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其中,关键当是组织振兴,组织振兴关键是农村党组织振兴,农村党组织振兴关键是制度创新。

  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没有组织振兴就没有产业振兴,更不会有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过去在重城轻乡的二元体制下,农村基层组织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能干事,使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集体经济空壳化。在那样的形势下,农村人是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组织何尝不是留守组织。

  当前, 在乡村振兴的大战略下,农村要改变局面,必须让年轻人回来,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这就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农村基层组织: 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这3个农村最重要的基层组织必须加强。有了健全的基层组织,才有力量领着农民干、有能力带着农民富。

  需要注意的是, 组织振兴的关键是农村党组织振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仍然面临党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后续发展对象不足、“名义党员”“口袋党员”多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 首要是壮大农村党员队伍,主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在农村青年、妇女、致富能人中发展党员,将优秀分子及时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

  实现农村党组织振兴,关键在于强化党组织领导地位。当前,农村党组织建设存在的根本问题,是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未能正常发挥。 这集中体现在3个对立:党组织领导权和村委会自治权对立,出现党管农村与村民自治两张皮; 抓党建与抓经济对立,有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党建工作以应付上级检查为目的,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虚而不实; 党员权利和义务对立,一味下达各种任务、安排各种工作,党员干部的利益和待遇没人过问,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职责与“只要马儿跑不给马吃草”的待遇不对等的矛盾……这些严重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权威和地位。

  改变这一现状,要求加强党组织对农村各领域社会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通过政治领导把握乡村振兴的政治方向; 把农村基层党组织有效嵌入农村各类社会基层组织,把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触角延伸到农村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延伸到每一位党员和每一户百姓,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对农村工作的全覆盖;保障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必要的办公经费和活动经费,落实工资补贴待遇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解决村级党组织干部抓好党建工作的后顾之忧。

  同时,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还要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要从严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健全农村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畅通村级党组织负责人能上能下的机制;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实行政经分开制度。

  二是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推行村民委员会等村级其他组织向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探索建立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和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等制度;完善“四议两审两公开”工作机制,在“四议两公开”基础上增加“两审”程序,即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村党组织审批。

  三是进一步下沉党组织力量到村民组或自然村。以村民小组或联片自然村寨为单元,党员人数超过3人的成立党小组,将基层党组织设置由原来的“乡镇党委—村党支部(总支)”向“乡镇党委—村党支部(总支)或联村党支部(总支)—联组党支部(村民党小组)或联业党支部(联业党小组)”延伸,建强村民小组的党组织战斗堡垒。同时,破除依靠强人和资本主导村治的路径依赖,强化党小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有效解决党建工作和基层治理两张皮问题。

  文章来源:刊于《半月谈》202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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