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己任。正确认识和评价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为律师发挥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能够更好地引导人服判息诉,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提升司法公信力。相反,忽视甚至否认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必然影响诉讼活动的运行质量,削弱司法过程和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同,降低司法公信力。
这段文字主要强调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