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其实不是一个病理学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假如家属或权力机构强行把一个人送入精神病院,那么,这个人几乎只能被诊断成“精神病人”。家属和权力机构对他的“症状”的描述,成为判断他是否是精神病人的重要信息。而他如果说受到了迫害,并进行反抗,则恰恰符合精神病诊断标准中关于“妄想”“躁狂”之类的描述。他的自辩权利也被这个无敌的逻辑取消:你说自己不是精神病,那么,你恰恰在此时是,因为你拒绝承认自己有病——这正是精神病人的一种表现;而你承认了,你当然就是了。
以下哪项最可能从上述断定中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