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一饭店,店名为“客来香”,依法登记。甲全权负责饭店对外事务。顾客丁来店中用餐时,被服务员戊不小心烫伤。丁欲向法院起诉,则:

发布时间:2022-11-23
试题答案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起实施)第六十条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