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某公安分局发生了以下事实,公务员甲2015年和2017年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公务员乙2017年10月怀孕、不能胜任现职,公务员丙2017年累计旷工35天,公务员丁在执行公务时受伤致残、无法胜任现职。2018年1月公安局可以对(    )作辞退处理。

发布时间:2023-11-15
试题答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甲虽在2015年和2017年两年被确定为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