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份我国全社会用电量45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第二产业用电量33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第三产业用电量5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至4月份,我国全社会用电量180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从不同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2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第二产业用电量125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第三产业用电量25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7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
从不同省份看,1至4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十位的省份依次为:西藏()、新疆()、江西()、陕西()、安徽()、北京()、浙江()、广东()、海南()、湖北()。
与2014年同期相比,2016年1至4月第三产业用电量上升了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