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四部门于2017年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即便原先不是各级机关中领导班子成员,且非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其辞去公职后2年内,也不得接受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 的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