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是人民调解制度的丰富和完善。

 自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旧区改造工作开始适用房屋征收新政。新政以政府实施、公众参与、补偿透明、程序规范等特点加之有效的技术手段,有效遏制了拆迁旧政中存在的前紧后松、暗箱操作、暴力强拆等问题,公正、公开、公平的制度得到了较为广泛的社会认可,旧区改造速度得以加快,居民满意度得以提升。为积极应对近年来房屋征收矛盾多发、频发的现状,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向矛盾纠纷积聚领域进一步延伸,A市各区逐步在房屋征收实践中引入人民调解工作,并不断完善。

 在A市的房屋征收实践中,近年来产生的房屋征收民间纠纷主要有三类:一是家庭内部矛盾,包括房产确权、补偿款分割、补偿方式不一致、财产分割后的履行保障纠纷,以及连带产生的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抚养等纠纷;二是被征收房屋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租赁纠纷,主要涉及用以经营的店铺或门面房;三是对一些建筑物、附属物、混合物的认定引起的邻里纠纷。其中第一、第二类纠纷属于人民调解的可调范围,第三种需由专业部门依据事实认定,实践中第一类纠纷占绝大多数。

 例如,B区在旧区改造任务最繁重的S街道和J街道,采取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在房屋征收基地设立由分管综合司法工作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人民调解组,街道司法所全体成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居委调解干部、律师、民警、退休法官等任组员,在征收基地区域设立专门的接待场所,回答居民的法律咨询、受理调解申请并开展具体的调解工作。户籍在J街道72街坊某号的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刑13年,已服刑8年。由于该户目前由其前妻姚某承租,王某非常担心其安置权益被忽略,出狱后无家可归,故向司法所帮教人员提出希望通过征收补偿得到一套住房。司法所立即联系征收事务所了解情况。之后,司法所会同调解工作室,牵头征收事务所和居委会,主动与姚某接触,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通过数次与姚某的沟通,及进监做王某的工作,双方终于就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姚某将价值59万的安置房登记在王某名下,并表示给予王某适当的装修费。王某的旧改权益,在多方努力下得到了维护,他出狱后的生活也获得了保障。

A市在房屋征收实践中引入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体现在        

发布时间:2023-11-15
试题答案
答案:ABCD
解析:A项正确,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在房屋征收实践中引入人民调解工作,目的就在于通过解决居民的法律问题,化解征收纠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