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2013年11月14日,业主胡某作为个体工商户,以A馄饨店为名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3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3日。A馄饨店位于D市H区。2016年10月20日,A馄饨店向H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延续餐饮服务经营许可。H区市场监管局于同日受理,当日进行了许可证延续现场核查,经核实确认A馄饨店经营许可条件与原发证条件无本质变化。期间,因A馄饨店周边居民申请听证,H区市场监管局于2016年10月31日向A馄饨店和相关居民发出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并于同年11月10日举行听证,居民代表及A馄饨店经营者胡某参加了听证。听证居民称A馄饨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要求其改变业态。听证过程中H区市场监管局并未告知A馄饨店拟处决定、相关证据和依据。听证后,H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许可事实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于2016年11月11日作出驳回许可证延期申请的决定,文书中未指明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款。A馄饨店不服,于2017年1月5日向D市市场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D市市场监管局于同年3月31日作出行政复议维持决定。A馄饨店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撒销H区市场监管局所作驳回决定及D市市场监管局所作行政复议决定。

下列关于本案听证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发布时间:2023-11-15
试题答案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A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