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的公共行政服务,不能依赖于具体公务人员的道德品行;改变传统的行政思维,也难以通过一纸通知就顺利实现。现代公共行政领域之宽泛、基层服务部门之繁杂、公务执法人员素质之不均,表明普遍意义上的服务行政很难通过简单的方式实现,持久性的效应必须确立在稳定的制度基石之上。所以,在中央政府行政指令的导向下,更需启动制度建设模式,将服务行政的各项要求纳入行政法律制度之中,成为各级部门依法行政的核心理念和自觉遵循。
这段文字主要想表达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