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书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司法文书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