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纷纷开展了告知承诺制度的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形式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便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予以办理。该制度的创新之处是以一种“合同式”治理的方式来替代以往反复的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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