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繁荣和稳定的重要法律。以下属于该法规定处罚的罪行有( )。
①分裂国家罪
②颠覆国家政权罪
③恐怖活动罪
④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