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知识产权广义上是关于无形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利,是通过排除他人的主张和干预而独占智力成果的开发和使用,进而获得独占权益的制度。基于知识产权的                         属性,财产理论成为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理论。具体到知识产权与公共领域的二元关系中,则是一方面强调权利人作为财产权主体控制其权属范围内的一切资源而排除资源自由流动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将公共领域作为知识产权潜在的“对手”,主张公共领域的边界和层次的发展压缩了知识产权的权属范围,限制了知识产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利的功能实现。

        为了避免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而造成资源损耗,通过财产制度赋予主体对特定资源的所有权,可以确保资源的使用受到合理规范和控制。同时,财产所有权的确立在减少资源损耗的基础上增加财产使用带来的收益,引导财产主体进一步投入、开发和使用资源本身,形成资源不断增值和收益的良性循环。

        智力成果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属性,在创造、传播和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公有物的悲剧”中资源过度使用的困境。然而智力成果缺少法律制度的规范而允许不受限制的自由使用,造成的不利后果则是权利主体无法就智力成果的价值进行有效的收益,最终导致智力创造活动激励不足而无以为继。巧合的是,财产化智力资源能提供充裕的行为激励而解决这个问题。在经济学理论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依托财产理论实现重要的制度功能——鼓励智力创造活动,这又与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相契合。

        问题在于,财产理论并不能完全解释资源的开发和使用。资源的财产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反而会阻碍后续开发和使用行为。知识产权领域也有类似的矛盾。在传统的生物制药领域,基于专利申请而不断增加的专利数量不仅没有进一步促进研发创新,反而由于权属复杂分散难以整合而导致后续研发的成本过高,最终阻碍生物制药行业的发展。类似的,版权领域内的演绎行为的权利传统上归属于作品原作者。然而,滑稽戏仿等创作行为本身是对原作品进行丰富和发展的合理手段,通过转化性的创作来体现不同于原作者的目的和意图,能有效丰富社会整体文化艺术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实践中各国在版权立法方面将滑稽戏仿规定为版权的例外并允许类似行为的实施。显然,坚持绝对的演绎权利必然压缩演绎作者创作的空间,抑制基于原作品的演绎行为。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在理论构建过程中不能依赖财产化思路将智力资源完全专有化,而应该在财产化的过程中兼顾其他策略来实现知识产权的制度目的。

对文章最后一段中“知识产权领域也有类似的矛盾”解释不恰当的是

发布时间:2023-11-15
试题答案
答案:C
解析:“类似的矛盾”指代上文,即资源的财产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反而会阻碍后续开发和使用行为。且后文详细介绍了这种矛盾的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专利数量不断增加导致研发成本过高,最终阻碍发展,对应A、B两项。一种是由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