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未成年人晓辉通过微博发表了多张村委会主任的照片,并相应地配上设计的对白和评论,使用了“死狗”等带有人格贬损性质的言语,以表达对村干部行为的不满,村委会主任对晓辉提起民事诉讼,经过调查,被告晓辉的微博评论并不属实。此案中,晓辉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2-11-16
试题答案
答案:B
解析: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