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晓辉通过微博发表了多张村委会主任的照片,并相应地配上设计的对白和评论,使用了“死狗”等带有人格贬损性质的言语,以表达对村干部行为的不满,村委会主任对晓辉提起民事诉讼,经过调查,被告晓辉的微博评论并不属实。此案中,晓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