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要求

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后该合伙企业经营亏损,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乙、丙对该债务应承担:

发布时间:2022-11-12
试题答案
答案:C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这一规定确立了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基本原则和形式。因此  [完整解析请在题库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