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死亡,长期以来以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的停止为标准。然而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死亡判断标准受到挑战。尤其是呼吸机的发明,使病患在全脑功能丧失、自主呼吸停止后,仍能靠机械通气维持一段时间的心跳和呼吸。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诊断标准。有学者统计,目前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将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之一。但我国现行刑法关于死亡标准釆取综合标准说,其核心含义是心跳、呼吸停止,脑死亡标准并不在认可之列。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作者的态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