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德州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2011年德州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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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
报名网址:
http://www.dzrs.gov.cn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222.133.32.5/(德州人事考试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 7月18日9:00-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 7月18日12:00-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德州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3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1年7月18日12:00-24日12:00
用人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用人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的咨询。有条件的用人部门,可以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和交流。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用人部门应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1年7月18日12:00-24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德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专业考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7月27日—7月2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岗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公共科目考试人员。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公共科目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7月19日—7月24日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2008年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7年、2008年、2009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不含D类岗位)。上述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携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9日—7月24日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在办理审核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省、市组织部门盖章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我市按德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招聘的、经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要出具与县级组织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原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对于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2011年德州市直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专业考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先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送有关材料到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专业考试的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须在2011年7月18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属于国外留学学历或国内高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学历,必须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证明(须在2011年7月18日之前取得)。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在8月8日至10日向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专业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报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8月11日至13日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向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