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招录网上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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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招录网上报名须知
一、关于时间安排和网址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7日14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其中,报考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1时30分,请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在招考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考生请于8月27日改报其他职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8日17时,查询审查结果时间为报名截止前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8月22日8时30分至8月27日17时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9月21日
(五)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至22日
(六)本次考试报名、查询、缴费、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jlgwy.net
二、考生报名流程
见首页“2013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操作流程”链接。
三、关于考生注册
本次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进行报名前注册,注册时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并准确填写本人在用的手机号码并保证手机开机能够接收短信,使用智能手机的考生请将手机的智能拦截功能关闭,在手机收到验证码后准确填写,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注意保护本人个人信息,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在注册成功后将无法进行更改,请考生务必填写自己将长期使用的手机号码,以免影响后期的面试、体检及考察等环节。
四、报名信息修改
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证、照片进行报名,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网上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报名过程中,经考生申请,可更改以下两类报名信息:
1.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在修改报名信息时考生应出示身份证,只有本人身份证信息与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一致方可进行修改。
2.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更改。
其它报名信息,未经招考部门同意,不得更改。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并由本人签字,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更改手续,此表要到现场填写,代办人要携带本人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时间地点:报名期间每天8:30-16:30到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吉林人事考试大厦4楼会议室),此表可到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net)“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
五、关于考生缴费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net)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和个人基本信息。
(二)本次考试报名费实行网上缴费(现场不受理缴费事宜)。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网上支付系统,按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考务费为三科考生130元/人,四科16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络报名缴费采用B2C在线支付系统,由于互联网的复杂性,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支付以后,通过银行系统查询卡上余额,以进一步验证缴费是否成功。
(四)考生在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可登录网上缴费帮助网站:http://www.yeepay.com/category/help或拨打缴费咨询热线(见www.jlgwy.net网站首页)。
(五)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报名费、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将本人的报名序号、报考部门、报考职位、联系电话写在复印件空白处,于2013年8月27日17:00前到相应考区的考试主管部门(现场)审核确认,各考区减免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网站首页通知。
(六)因不足报考比例取消职位的考生前期缴纳的费用,系统将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统一自动退回原缴费银行卡。改报其他职位后考生须在28日改报当天16:30前重新缴费方可完成报名,未改报其他职位或者改报后未缴费的均视为放弃本次报考,后果自负。
(七)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区可在报名系统中的“报名资料填写/更改”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