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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名单(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2-10 13:42:51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及资格预审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面试名单见附件)于1月29日15时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邮件和电话双确认。邮件确认请发送邮件至招考邮箱,标题统一按“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XX单位××职位面试”。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等。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将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及其他职位报考要求材料(扫描或拍照均可)于2月8日前发送至招考邮箱或传真至我局进行资格预审。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和发送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职位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2月19日15: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杭州市保俶北路87号,杭州退休干部大学。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一)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照片须于准考证同版);

  (四)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英语等级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学校盖章);

  2. 社会在职人员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3. 待业人员应当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4. 留学回国人员应当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4年2月20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确认书》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2:30前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确认书》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面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所携带的电子通讯设备,请在进入候考室前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开考场,并严禁泄露试题。

  四、体检和考察

  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请面试考生在面试前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联系电话:0571-87183049、87183010

  传真:0571-87183030

  招考邮箱:hj411_fxp@163.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秋涛路560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邮 编: 310068

  附件:《浙江省邮政管理局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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