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考友您好!
关于应届毕业生的界定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简单地说就是当年应该毕业的考生或者已经毕业但在择业期内还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所以只要你在2015年安徽公务员报考前还没有签订就业协议就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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