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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安新区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4-10 09:17:22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贵安新区2015年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用人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招才引智步伐,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4号)精神,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公局通〔2014〕154号)有关要求,结合贵安新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推动全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新区干部队伍结构,把人才作为推动新区发展的第一资源,以更新的思路和方法,更宽的视野和胸襟,进一步加大贵安新区引进急需紧缺、高端特殊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为实施开放型后发赶超战略提供人才支撑,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职位

  1.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高级规划主管1名。

  2.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总建筑师1名。

  三、招聘的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4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

  本次聘任制试点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 )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在2015年5月4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填写提交《贵州省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信息表》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并须于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下午18:00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职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三)笔试及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公务员基础知识和拟聘任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其中: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

  笔试资料:2015年贵安新区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具体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月17日下午(14:00—18:00)、5月18日上午(8:30—12:00)、5月18日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到贵阳市君安宾馆(贵阳市云岩区黔灵西路11号)向聘任机关提供拟聘任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书面证明材料,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报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人岗相适能力,包括专业水平和专业工作经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授权在省公务员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应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面试命题专家组,负责面试命题工作和面试具体实施工作。

  (五)考察

  经面试后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实行量化考察,考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察工作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统一部署,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具体实施。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设计量化考察标准,制定考察方案。考察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批、省公务员局备案同意后,予以组织实施。。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须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3人以上组成,其中须有1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相关业务专家。考察组应进行实地考察,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同时依据考察方案、考察标准和考察结果,评定应聘人员的考察成绩。

  (六)总成绩排名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考察成绩相加之和。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考察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总成绩按体检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确定并报省公务员局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体检工作。

  在省公务员局和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指导监督下,体检工作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授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参照全省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规定执行。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研究同意后予以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根据体检结果研究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确定后,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九)审批

  公示期满后,在公示期间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研究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管理权限报经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审核确定、省公务员局备案同意后,由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办理审批手续。

  (十)办理聘任手续

  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和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依据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试用期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计入合同期),试用期内经考核聘任人员不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任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

  七、薪资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单位其他公务员工资水平及调整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并相应调整所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聘任制公务员受聘期间,比照本区公务员的标准享受其他有关福利待遇。

  八、工作要求

  (一)纪律监督。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二)本次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未尽事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有关意见办理。

  (三)监督及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

  省监察厅派驻省人社厅监察室 0851-85837249

  贵安新区监察分局 0851-88900857

  2.咨询电话:

  贵州省公务员局 0851-86826844

  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 0851-88900120

  附件:贵安新区2015年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招聘职位表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治部

  201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