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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治国申论范文:“红头文件”错位多是人治所致

发布时间:2015-12-09 09:41:29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这是一篇推进依法治国申论范文,该范文指出:一些红头文件之所以遭受公众质疑,关键不在于红头文件本身,而是政府部门在不经意间越过了权力行使的范围,超越了权力的边界。请阅读:

  推进依法治国申论范文:“红头文件”错位多是人治所致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在今后5年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法治政府要依法行政,并接受法律监督,而作为历史上形成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红头文件”却屡屡错位。   

  红头文件作为政府部门一种有效的行政手段,长期以来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在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由于滥发、滥用,没有把党纪国法原则置于首位,一些“红头文件”甚至与党纪国法发生冲突,并且出现了上层文与下层文的掐架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纪国法的正确实施,还透支了“红头文件”的公信力。如任由此行政乱象存在,必然会令广大公众和企业产生厌烦,近年来,网络媒体已经出现了许多对“红头文件”的批评声。      

  一些红头文件之所以遭受公众质疑,关键不在于红头文件本身,而是政府部门在不经意间越过了权力行使的范围,超越了权力的边界。实际上,这种越位于党纪国法的“红头文件”,都是一些掌权的领导干部用权过猛,或者权不受监督而滥用的原因造成的。虽然,政府部门的本意是想把好事办好,甚至是想把好事办得好上加好,只不过,往往都是某些地方政府单方面的一厢情愿,可公众和企业对此并不叫好。在公众的视野中中,此类“红头文件”仅是领导干部想用人治代替法治的行为,并不具备国家法律的强制性。由此,“红头文件”印发后,容易引发一些没必要的冲突和矛盾,政府部门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往往也是站不住脚的。

  政府部门的工作必须加以规范,且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必须严格依法执行,让党纪国法真正发挥主导作用,而不能是仅凭领导干部的个人想象和工作热情,用个人的意志去凌驾党纪国法思想:个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个人想惩罚谁就惩罚谁,“我就代表法”、“老子天下最大”,如此,必然伤害到法治国家建设的根本。另外,在官本位思维的作用下,一些领导干部极容易产生权力膨胀的心理,分不清权力应该止步的边界在哪里,以为权力可以在任何领域随意地指手画脚,甚至起主导作用。他们在党纪国法规定权力的范围之外“玩火”,把个人膨胀化了的权力转嫁到“红头文件”上,作为部门的强制行政措施向社会推行,最终的结果肯定是被火“自焚”。这种权力的错位,必然会导致乱作为、滥作为,心里根本就没有了权力的边界。    

  根治“红头文件”的错位现象,关键是要实行严厉的问责。如果不去划清权力的边界,不列出权力清单,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红头文件”错位现象仍会持续发生。因此,对于发生“红头文件”错位的现象,必须及时进行有效的纠错和问责,不能只是把“红头文件”回收了之。纠错的目的是让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越位,用法律的约束力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让他们真正负起相关的法律责任,才会让他们不敢越位、越权滥制、切实保护好“红头文件”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此,必须强调权责对称,对权力的作为规定相应义务,对权力的乱作为进行纠错和问责,如此权力才能产生真正的敬畏,才能逐渐懂得、学会谨慎。

  建立全面的法治国家,就要建立健全法律机制,全面实施良法善治。因此,政府部门实施的每一项行政行为,都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大框架之下,自觉遵循党纪国法的根本原则。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更是决不能以个人意志力去绑架法治思维,不能用“官本位”的人思想造成“红头文件”的错位。这是法治国家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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