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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考前必看申论必备:发展现代农业 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3-08-16 08:23:23 来源:公务员招考网 

公务员考试考前必看申论必备:发展现代农业 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这阐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明确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我们应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推进农业产业化,要求将农业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条龙综合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求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运用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方法,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化、信息化含量,从而提高生产效率。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需要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把农村有限的生产资源和经营要素集中起来,实现优化配置。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快速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需要继续探索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农业经营体制,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将分散经营的农户有机联结起来,把农村有限的生产要素和资金集中起来,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推动农业生产与市场紧密对接;形成和拉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市场调节存在滞后性,农业生产由于周期长,这种滞后性表现得尤为突出。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对市场方向把握不准,面对农产品市场波动往往比较被动,利益容易受损;个体农户生产组织、科技应用、产品营销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的调控和引导,搞好产业规划布局,科学确定农业发展重点,更好地配置农业资源;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农产品生产、加工、运销,减少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应对风险能力;有利于减少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把握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着力点。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阶段。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金融部门应加强业务创新,提供便利、多样的信贷服务。结合基层信用社改革,提高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水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保险部门应拓展农业保险,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抗御风险能力。其次,建立和完善扶持政策。应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惠政策具体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发新产品、更新加工设备、改善服务设施。利用财政扶持资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贷款担保机制,帮助其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辐射带动效应。第三,加强人才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科技人才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的素质,全面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第四,大力转变政府职能。有关政府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变直接干预为市场引导,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建立健全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生产经营、技术推广、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各种支农建设项目。

  保障房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并非纯粹的市场行为,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

  十几道验收居然都管不住一处“闹心房”。本版昨日报道了武汉的一个问题保障房项目,这处墙体裂缝、屋顶漏水、“按照正常标准不应通过验收”的项目,竟通过了监理公司和质监站等当地十几个职能部门的逐项验收。

  作为重大惠民工程,近年来,国家加大了保障房建设力度,2008年以来全国开工建设的保障房,现已竣工的有800万套,今年又开工1000万套,而“十二五”期间,更要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在大建快上之后,保障房质量保障始终受到关注。

  这并非杞人忧天。近期,从北京某保障房小区楼体底部开裂,到湖南郴州经适房项目楼板掉落、墙体漏水,再到武汉这个“伤痕累累”的保障房小区,保障房质量问题屡有曝出。虽然,“楼脆脆”、“楼歪歪”甚至“楼倒倒”只是极少数,但对于这些保障房的住户而言,就是100%的问题。

  房地产开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勘址、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环节,涉及上下游数十个产业。任何一个纰漏,都可能导致质量问题。也正是因此,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强调加强保障房质量监管,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一旦质量出了问题,不论责任人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其责任。

  但现在看来,对于责任的具体认定,还需进一步细化厘清。以此次武汉保障房的质量问题为例,那么多监管验收程序,居然一路绿灯,让一个问题工程活生生地过了关,而多个政府相关部门都宣称对此不负责任,且看上去程序并无大问题。如果这样的说法成立,我们倒要问问:当真做到了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按正常标准验收,还是仅仅“纸上验收”敷衍塞责?如果确如这些部门所言不存在什么失责、渎职行为,那就意味着现行监管制度本身一定存在亟须填补的漏洞。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的项目验收,大多是备案制和抽查制,真正对房屋质量进行把关的,原则上只有监理公司。这倒给出了一个答案:本应是层层把守的质量关口,成了“一夫当关”,并且这个“夫”还是开发商请来的,这等于让开发商自己监督自己。如果开发商、施工方和监理方这些责任主体能够自觉一点、负责一点,住房质量就会好一些。但保障房利润低,出于成本和利益的考量,开发商和施工单位更容易有降低标准乃至偷工减料的冲动,“瘦身钢筋豆渣砖”,早已说明这一问题。

  看来,要加强保障房质量监管,需要切实让现行的监督制度形成有效的制约关系,更要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不能仅把这一重要关口托付给开发商的“道德血液”。要看到,保障房并非纯粹的市场行为,它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不仅民众居住安全受威胁,政府公信力更会受损。这背后,有经济账,更有政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