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标准表述: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1-03-10 17:29:30 来源:公务员考试资料网 浏览数:226 在线客服: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食品安全标准表述

  “食品安全”背景:  
  广义的食品安全实际上包括了数量的概念,比如农业部门提供的粮食充足与否;而如今,食品安全通常指质量而言,主要指食品包含有毒、有害物质,影响人体健康的问题。
  “餐桌上的污染”已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在转型期的中国,这个问题表现得更加严峻。曾几何时,媒体上关于食品安全的负面报道一个接一个。红心鸭蛋查出“苏丹红”、福寿螺吃出线虫病、多宝鱼检出违禁药物、面粉里“调白块”超标、粉丝中发现致癌物等等,如此信息接触多了,让人似乎不知道吃什么才安全。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
  一、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较重。有的产地环境污染、污水浇灌、滥用甚至违禁使用高毒农药;工业三废、城市废弃物的大量排放,造成许多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土壤中;饮用水中含菌量高、重金属含量高;饲养禽畜非法使用生长激素及“瘦肉精”。这些大大降低了农产品消费安全性。
  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假冒伪劣问题突出。有的滥用或超量使用增白剂、保鲜剂、食用色素,有的掺杂使假,生产假酒、劣质奶粉,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许多生产者在生产中不会使用安全生产工艺进行种植、加工,从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
  三、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有些企业在食品收购、储藏和运输过程中,过量使用防腐剂、保鲜剂,部分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还有的在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及校园周边兜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一、食品的小作坊式分散化生产。从近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看,几亿农民分散生产农产品,几十万小作坊随意制作各种食品,他们使用的设备简陋、技术水平落后、卫生状况恶劣、产品质量难以得到控制。食品生产从“田间”到“餐桌”的环节越来越复杂,给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的45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35万家,29%的企业无标生产,60%的企业出厂不检验或根本不具备检验能力,这些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工艺乱”,食品质量和安全难以保证。如何有效解决“食品小作坊”难题,已经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决定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突出问题。
  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够完善。一是食品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农业法》等,仅仅对食品质量作了一些概要性规定,有较大的法律监管盲区,且《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不适应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的现状。二是食品法律法规的条款笼统,操作性差,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比较原则和宽泛,有些条款甚至完全过时,对实际问题约束力较低,操作性不强。三是食品法律法规的罚则较轻,法律效力不够,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而言,缺乏威慑力。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配套法律法规未出台,执法力度不够。
  三、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不明确。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方面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监督管理部门多,如水产品的监管就涉及到包括渔业、质监、食监、卫生防疫、检验检疫和工商等部门。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执法、重复抽检、执法缺位、监管空白等现象较为突出,部门之间形不成合力,监管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四、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机构数万个,行政色彩浓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检测设备、检测技术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此外,由于部门障碍,检测报告的法律效力不被广泛承认,造成了检测资源的不必要浪费。而不同环节的检测,必然导致监管效果的不同。如工商部门为了整治流通市场食品安全,制订了一系列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且试图通过进行经常性的市场抽检发现问题。但由于处于管理链条的最末端,发现问题时危害往往已经造成。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加快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建立严密的食品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二、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构建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以国家级食品质检机构和食品安全专家为专业技术支持,对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和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公告;同时基于评估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作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决策的技术依据,提高国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的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和相关认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力度;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加快我国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进程。
  五、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广告,重点整治中小城市食品广告;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七、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制订科学合理、与国际接轨的准入程序;提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的有效性;完善进口食品查验制度;建立完善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制定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制订、修订与食品检测相关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此外,还要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1、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较低,有些标准已经滞后,检验能力低下;

  2、由于实行多个部门共同监管的体制,关系不易理顺,所以存在“十个部门管不住一顿饭”的问题;

  3、未能有效地建立关于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

  4、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查处不力,不少地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5、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

  (二)解决食品的安全问题的对策

  1、相应提高食品质量控制标准。对常用食品的质量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如:禁止乱用添加剂;加强对畜、禽、蛋、肉、水产品等生产的监控,提高上市质量;整顿奶制品市场;加强对蔬菜、食用菌农药残留检测等等。

  2、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应痛下狠手,从源头抓起。各职能部门和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真正负起责任,防患于未然。不要等恶性事件出来以后才课以重罚。

  3、建立一整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4、建立健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卫生法》修订为《食品安全法》。

  5、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绿色食品消费作为一件大事抓好。用优惠的政策支持企业开办绿色加工基地,在城市开办绿色食品商场等。

  【申论范文】由食品安全看老百姓的生存状态

  受“苏丹红事件”影响,人们不禁会有这种疑问:到底我们能放心吃什么?还有哪些产品存在安全问题?不只是食品安全,住房问题、交通安全等困扰一直挥之不去,我们不只是要一个说法,更需要一个健全的保障制度来保障我们的安全。?

  从英国食品标准署向消费者发出了相关警告,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只要使用普通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就能够准确完成检测,其中间一个多月时间内发生了什么?肯德基门庭冷落,其供应商百胜餐饮集团也成为众矢之的,在掀起的食品安全风暴中也披露了“乐之”的生产厂商在中国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市场采用双重标准,侵犯了中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众所周知,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和其他方面的安全都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今天我们被告知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是具有食用过含有“苏丹红一号”的两款产品的证据,这个需要持有肯德基的发票或收据;二是有经过医学鉴定的损害事实,证明损害可能是由“苏丹红一号”造成的。但是,由于国内目前大多数消费者都没有索要和保留消费凭证的习惯,肯德基餐厅也不主动将小票给顾客,同时因为“苏丹红一号”对人体的损害是有一定潜伏期的,不可能今天吃了,明天去医院就能检查出来。虽然我们还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肯德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消费者购买肯德基的产品之时,就和肯德基形成了服务合同的关系,如果产品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损害的“苏丹红一号”,那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相对于“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违约责任之诉”的举证容易一些,只需提供肯德基的发票或收据就行了。但是,即使是这样,对于我们消费者也还是很难的。?

  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其生存状态时刻都有受到威胁的可能,那我们究竟该如何要求得到安全方面的相关保障?如何保护自己?今天是“苏丹红一号”,那明天呢??

  一直以来,人们对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动物检疫及兽药残留的警惕性总是很高的。可是据查,我国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仅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肉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的残留量,而国际食品法典则对176种农药在375种食品中规定了2439条农药残留标准。这又说明什么呢?在商家眼里利益为先,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者的利益又该由谁或者由怎样的制度或措施来提供保障呢?如果民间利益和商家既得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协调,前景将是不容乐观的。?

  “苏丹红一号”事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食品安全标准交叉问题和检测漏洞。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其实我国很早就具备了检测“苏丹红”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但由于缺乏专门检测标准,相关机构在食品检测中没有对是否含有“苏丹红一号”项目进行检测。没有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检测方面的漏洞这就滋生了非法生产经营的温床。?

  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都不是仅仅靠个人愿望就能够达到正常的满意状态的。食品安全问题如此,其他方面的问题,如住房问题、物业管理问题、交通问题、超速标准等等案例也是比比皆是。作为生存的个人,我们的愿望是美好的,我们的力量也是渺小的,作为生存着的群体,我们仍然不够强大,我们不能一直为自己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重视而庆幸,因为仍然没有人或机构来承担责任。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们也不愿意自己的安全受到一而再、再而三的威胁,所以,我们不能等待,所以,我们呼吁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呼吁老百姓都站出来,呼吁商家考虑到理应更有前景的未来!

(责任编辑:论文范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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