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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 2025年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公告(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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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过 发表于 2025-8-21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成立于1990年,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财政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建设高水平专业,促进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发展需要,计划公开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1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技工教育,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焊接加工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所获奖项与岗位所要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种一致: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

  (六)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taiyuan.gov.cn/)、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公众号。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8月25日9:00至8月29日18:00期间将本人身份证、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原件及《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后发送至太原市粮食技校人事科邮箱:lsjxrsk@163.com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2.资格审查

  2025年8月25日至9月1日,由招聘领导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电话通知审核合格人员。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1.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需参加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报名表》(见附表、应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需报名者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技能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文件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诚信承诺书》需报名者本人签字。

  2.考核

  本次优秀技能人才公开招聘考核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包含试讲(满分40分)和实际操作(满分60分)两个环节。面试最低分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时,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不达合格分数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于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按时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taiyuan.gov.cn/)、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对所反映问题查实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招聘监督组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北营北路东巷17号

  电话:0351-78113140351-3180622

   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报名表.docx.docx (18.9 KB)

   诚信承诺书.docx.docx (12.39 KB)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原始标题:太原市粮食技工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s://fgw.taiyuan.gov.cn/gggs/20250820/30248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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