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商务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改:
招录条件第2、3、4条修改为: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日24时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3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5年9月3日以后出生)。
4.现户籍或原户籍在平阳县的人员,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3日24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如以原户籍地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现户籍地和原户籍地户口簿(或原户籍地证明)。
原始标题:关于《平阳县商务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的补充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pyxrc.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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