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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 2025年防城港市防城区社会福利院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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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胜 发表于 2025-9-1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社会福利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防城港市防城区社会福利院是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民政局管理的二层单位,是公益一类机构,依法提供收养服务、为我区城镇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服务;拓宽自费寄养业务;同时开展对社会弃婴的收养和送养工作的部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后勤岗位人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性质)。

  三、招聘对象

  具有防城港市户籍或防城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6.符合上述1至4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有爱心,能真心实意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帮助和关怀,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6.有不良嗜好的,如酗酒等。

  五、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对应岗位相关工资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方式

  (一)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防城港市防城区社会福利院电子邮箱fcqfly2012@163.com。报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报名表、有效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照片等。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前。

  七、资格审核、面试与录用

  (一)招聘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考核后择优聘用,本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后。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手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誉心;联系电话:0770-2218172。

  单位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养颐路9号。

   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xlsx (10.5 KB)

                                       防城港市防城区社会福利院 

             2025年9月11日 

  原始标题:防城港市防城区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信息来源:http://www.fcq.gov.cn/xxgk/xxgkml/rsxx/klzp/t259552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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