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从事财务会计辅助性工作,工作岗位根据市级需要分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泸水市户籍,限女性。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符合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五个条件之一者,并取得就业创业证,认定并激活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健康向上,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四、报名材料
(一)《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
(二)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份;
(三)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份;
(四)就业创业证、无犯罪证明复印件2份(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五)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六)近期免冠正装彩色1寸照片2张。
注:如没有就业创业证到市人社局三楼办理,办理时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五分像2张,如是大学生还需要提供大学生毕业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核
按招聘条件,由市发展改革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六、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市发展改革局相关人员组成,市纪委市监委派驻人大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经过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八、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20日至22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市发展改革局(市级行政中心B405室)。(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ssfgj@163.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李雪晴,3627964,13988690707。
特此公告。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9日
原始标题: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ynls.gov.cn/xxgk/015281538/info/2025-268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