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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 2025年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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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考必过 发表于 2025-6-20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见习人员2名。

  二、招募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在微信“e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电子证》;报名时没购买社保。

  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违纪违法;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期限: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4日,收满为止(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及途径:采取网络报名的见习人员,直接发送扫描件到邮箱:406030687@qq.com

  现场报名的见习人员请于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直接到宜宾市翠屏区政务中心(翠屏区东山路25号)1号楼10楼08室提交资料。联系电话:0831-2205908(若需致电,请一定只在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扫描件各1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有可提供);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或《就业创业电子证》一份;

  5.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电子照片1张;

  6.个人简历电子版及纸质件一份。

  (四)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任何费用。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沟通交流、逻辑思维、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体检:面试结果在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公示栏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无不良反映的拟招选见习人员,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体检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见习管理

  (一)经面试合格,试用期五个工作日,期满由用人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报送有关资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二)见习待遇:期间按每月2250元(不含餐补)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12个月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10000元以内的奖励性绩效奖,提前离职不予发放。

  六、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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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2025年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doc.doc (34.5 KB)

  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6月20日

  原始标题:宜宾市翠屏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552516850372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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